应急〔202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要求,我部对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同意,现予印发,请严格执行。
应急管理部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
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2012/t20201202_37320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