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您现在的位置: 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 >> 事故快报 >> 正文

叙永县“2·4”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事故情况

作者:市安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81    更新时间:2011-02-23 


 

叙永县“2·4”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事故情况

 

  2011年2月4日17时许,叙永县水尾镇一辆开往大石镇方向的小轿车(车牌号:川E94517)与一辆摩托车(车牌号:川E57566)相撞,两车相撞后小轿车又撞上停*在路边的另外3辆小车,事故造成摩托车上3人全部死亡,小轿车驾驶员受轻伤。

  经初步调查,该事故主要原因:一是小轿车驾驶员严重醉驾且超速驾驶,会车临危处置措施不当;二是摩托车超载。

    事故发生后,叙永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县政府领导率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立即展开抢救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长刘国强立即作出指示:“一要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二要抓紧做好善后工作;三要加强水陆交通安全管理。”副市长张显富要求“一是全力抢救伤员;二是及时向省政府报告事故情况;三是抓紧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四是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处置事宜和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五是做好舆情控制,防止媒体炒作;六是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七是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地址:泸州市安监局七楼
    蜀ICP备2021006774号-1 建议用1024*768 分辨率浏览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