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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 敢于争先 泸州全面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安监局网站    点击数:1291    更新时间:2017-08-21 


主动作为  敢于争先 

泸州全面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强调安全生产要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这一新要求剑指安全生产领域党政职责不清,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从实际出发补齐制度短板,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013年7月“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国家级层面出台后,泸州市委、市政府以敢于争先的政治担当,积极作为于率先,于2014年7月在四川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泸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以前所未有之力度和举措,在全省率先将安全生产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7月28日,《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后,8月11日,《泸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泸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再在全省率先出台施行。率先基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基于多年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实践。十八大以来,泸州市委、市政府已先后多次围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相关问题组织集中贯彻学习,延伸到背后,是对安全生产形势的清醒洞察,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坚决执行。

  《泸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紧密结合泸州安全生产实际,逐级调研论证,反复考量酝酿,逐条逐句逐字慎重斟酌,最终形成具有泸州特点、泸州经验的实施细则。既不打折扣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又自我加压、严之又细、有突破有创新。包括明确由常务副区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部门由排名第一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市、县(区长)安全工作督办会;县(区)委书记每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述职;安全生产考评结果纳入提拔晋升重要参考依据等一系列制度都是结合泸州实际探索出的填补空白的创新性制度。
  在强化组织领导考核方面。一是进一步厘清党政责任体系。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区)政府由常务副区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部门由排名第一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进一步细化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区县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按照规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三是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述职机制。县(区)委书记每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要向市委述职。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对推进重点工作方面的考核,明确归纳为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预防;强化基础建设;防范遏制事故。其中,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构建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推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引入第三方为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即是有效固化好做法提供可借鉴的好经验。
  在强化考核问效情况方面,激励约束和保障措施更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考评结果作为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重要参考。二是凡是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区县、市级部门当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综合目标绩效考核降等排名。考评结果分为三个档次,排前四位的县(区)、前两位的园区和前三分之一的市级部门为先进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中加5分;考评结果排最后一位的县(区)、最后一位的园区和后三位的市级部门,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其有关同志进行约谈;其余的县(区)、园区和市级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中加2分。三是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或谎报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考核扣分、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次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泸州正在实施“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战略目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为小康福祉;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方显区域中心魄力。发展与安全缺一不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党的十八大以来,泸州直面安全生产点多、面宽、量大压力挑战,探索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主动作为、勤勉实干,践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想在前、走在前、干在前。党政主要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逢会必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逢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必深入安全生产现场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上行下效,认真履职、砥砺奋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7名市委常委直赴安全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正在泸州全面深化推进落实。与此同时,泸州安全生产形势正在悄然变化。2014年至2016年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前三年同比下降85%;连续3年荣获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单位;2014年、2015年连续2年被国务院安办表彰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1—7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分别下降44.33%、48.31%;死亡人数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进度59.29个百分点;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护航,泸州实施“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战略目标加足马力、奋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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