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方法
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由市长每月召开督办会进行督办落实
8月25日,泸州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第24次市长督办会,将本月进行综合督查和上级来泸州督促检查及通过政府购买安全专家服务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刘强在会上进行整改任务交办和督办。至此,泸州市政府从2014年9月建立起来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市长督办会制度已不折不扣地实施了整整2年时间。而这一创新做法的直接效果也逐步显现出来,泸州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2014年、2015年连续荣获省政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第一名。2016年以来,泸州市的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据了解,这一创新做法在全四川省乃至全国的地级市当中也是为数不多的。
泸州市有这样的创新做法,既是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开动脑筋、用心用情抓安全生产的结果,也是事故倒逼的结果。2013年,泸州市连续发生2起重大事故和多起较大事故,有90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市委、市政府痛定思痛,狠下决心,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了《泸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常(党)委会至少半年听取1次、政府常务会至少一个季度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一个月召开1次安全生产市、区(县)长督办会和一个季度召开1次安委会全体成员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还将原来的市政府安委会升格为市安委会会,市安委会副主任中就有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主任,还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以及市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各产业园区管委会等主要负责人吸纳为安委会成员,大大增强了市安委会的权威性,有利于破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题。
第24次市长督办会会场全景。
“你们有的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不足,不按设计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部分员工无证上岗,这些行为很危险,出了问题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必须严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加追责。”这是刘强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第5次市长督办会上的一段讲话,表扬了前期检查中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视频动态化监管、建立健全机制的泸天化公司、中海沥青公司等企业,对北方塑料化工等部分企业存在设备锈蚀严重、员工不佩戴防护用品等安全隐患进行了点名批评,要求立即整改。
每次市长督办会上,刘强市长强调最多的就是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反复指出:“有问题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不了解,怕的是问题失控,我们就是要在解决问题中发展,在解决问题中预防事故发生。要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隐患当成事故来查处,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市安办每月印发的《泸州市安全生产市长督办会安全隐患整改任务分解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要把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泸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在8月25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第24次市长督办会上,刘强市长在听取四川省安全技术中心对泸州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会诊情况的通报后,就要求3个产煤县及泸天化集团公司、古叙煤田公司要对辖区内和所属煤矿在此次排查会诊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督促落实整改,务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刘强市长指出:“我们在安全生产上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很多工作,但泸州的安全生产仍未达到可控程度,安全隐患仍然很多。”刘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一一进行了点名批评,并向责任单位负责人一一询问了解整改的进展情况,交办了安全隐患整改任务,要求各责任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确定专人负责,立即落实整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安全。
由于每月召开一次市长督办会这一创新做法给泸州安全生产带来了新气象、新面貌,并收到明显成效。市委、市政府表示,将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总结提高,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泸州“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泸州市安全监管局 宋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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