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您现在的位置: 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 >> 事故快报 >> 正文

宜泸高速牟家岩隧道发生追尾事故

作者:市安办    文章来源:市安办    点击数:1533    更新时间:2016-06-13 


 

宜泸高速牟家岩隧道发生追尾事故

  6月8日15时许,宜泸高速牟家岩隧道内一辆车牌为川Q-26697的大客车与车牌为川K-59311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1人死亡、37人送往纳溪区医院检查观察治疗,其中2名伤势较重,暂无生命危险。
现场处置中。
  市上和纳溪区接报后,迅速启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市长刘强、副市长张文军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思能率市安监局副局长周宇、市安监执法支队长邓波、市交警支队长舒建平等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纳溪区及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宜泸高速公路公司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道路基本疏通后,李思能主持召开协调会就做好事故调查及相关善后工作进行了安排和提出要求。
现场处置。
  一要全力救治伤员。由纳溪区政府牵头,宜宾筠莲宇顺汽车运输公司具体负责,宜泸高速公路公司全力配合,做到一个伤员一个救治小组,确保不再发生人员死亡。
  二要开展事故调查。死亡一人、伤势较重2人,属一般事故,因此由纳溪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具体由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进行调查处理。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宜泸高速公路公司配合,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要妥善处理善后。由纳溪区政府牵头,宜宾筠连宇顺汽车运输公司、货车车主具体负责,宜泸高速公路公司配合,抓紧做好死伤者家属和受伤人员的安抚工作。
召开协调会。
清理事故现场。
  四要及时报送事故信息。由纳溪区负责对外发布信息,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和宜泸高速公路公司等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分别如实向上报送情况。
  五要确保社会稳定。由纳溪区政府牵头,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宜宾筠连宇顺公司配合,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吃住及思想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有关各方,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防止和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目前事故现场清理已经结束,该高速公路路段已恢复正常通车。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泸州市安办/文图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地址:泸州市安监局七楼
    蜀ICP备2021006774号-1 建议用1024*768 分辨率浏览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