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杆”单位创建活动
10家单位获通报表扬
日前,泸州市政府安委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企业申报、属地核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市政府安委会审核命名的方式,对推选出的四川省蔺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10家安全生产“标杆”企(事)业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这10家安全生产“标杆”企(事)业单位是:四川省蔺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四川长江水运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县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泸县玄滩长沙庙煤矿、泸州市龙马潭区国银沱江建材厂、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四川省泸县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商场、纳溪区东升学校。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行业提升的示范作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标杆”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泸州市政府安委会自2015年3月25日以来,在全市开展了安全生产“标杆”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挖掘了一批安全生产管理“标杆”企(事)业单位,形成了崇尚安全、学习安全、争当安全先进的社会氛围。
泸州市政府安委会要求,希望受表扬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发挥行业(领域)“标杆”示范作用,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引领全行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增强安全发展意识,自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遵照执行,主动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使企业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实现生产经营单位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实现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全面提升,为保持泸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继续做出贡献。
泸州市安全监管局 宋伟 方春梅/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