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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大型专题讲座

作者:宋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11    更新时间:2015-06-12 


泸州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
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大型专题讲座
 
  作为泸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一个重要内容,6月12日,由泸州市政府安办主办,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承办的泸州市2015年新《安全生产法》大型专题讲座在市委党校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主讲人为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原局长、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名誉理事长钟兆基,主题为《认真学习把握和实践新的安全生产法》。来自泸州市和区县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生产协会会员单位及重点企事业单位的600余人济济一堂,认真聆听了讲座。
  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市煤炭管理局)局长李思能主持讲座并就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钟兆基在讲座中指出,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实施,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作为新《安全生产法》的本质特征再次说明,“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人命无价”的理念和观点深入人心。因此,党和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个地区和单位能否实现安全生产也是对其执政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重大考验。
 
讲台全景。
 
钟兆基在讲课。
 
认真聆听讲座。
 
  钟兆基的讲座有八个方面的内容。他在讲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说,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了进一步加大,如企业有告知员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的义务、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的义务及加大安全投入和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等等多项法定义务。同时,企业领导班子的全体成员都是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出了事故都要被追责,这既是新《安全生产法》赋予企业负责人的法定责任,也是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在讲到严格企业制度,逗硬企业纪律时,他说,反违章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反违章最重要的是抓关键人物和关键环节,通过实行重奖重惩的方式,减少和杜绝习惯性违章,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钟兆基还对泸州市及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安全生产协会的工作环境、工作氛围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泸州市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多出经验,多出人才。
  李思能在讲座结束后说,刚才,钟理事长通过列举大量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为我们讲解了新《安全生产法》,并结合泸州实际,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讲座知识面广、信息量大、操作性强,大家收获很大、受益匪浅。希望大家回去后认真消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继续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在此,我提议以热烈的掌声向钟理事长表示衷心的感谢!
 
 
认真聆听讲座。
 
 
讲座现场全景。
 
  就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李思能要求,一要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大家要加强自学,真正学深、学透、学懂并认真贯彻执行。尤其是企业,要通过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不安全就不生产。二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大家要逐条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和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当地政府要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安全生产守土有责;各部门要真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确保各自所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企业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三要做好汛期高温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正值主汛期和高温期,是事故多发频发的时期,要深刻吸取国内省内近期发生的事故(事件)教训,全面落实汛期高温期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要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带班和应急救援工作,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讲座现场还发放了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000余份。
 
市安全监管局  宋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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