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
“泸州市安全文化建设及经验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安监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市安协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的要求,结合泸州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拟在全市开展第二届“泸州市安全文化建设及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安全文化,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2月至10月。
四、主要形式
(一)开展论文征集活动。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010年23号文件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就企业安全文化的创建、事故预防、安全科技以及职业健康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二)组织评选优秀论文。本次安全文化建设及经验交流活动将评选出优秀论文: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优秀论文将在《酒城安全》上以专刊形式刊发。
(三)开展论文交流活动。为加强安全文化学术交流,广泛征集安全文化建设理论和经验方面的论文,将适时开展安全文化交流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1、各区县安监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协会会员单位要认真宣传,广泛动员,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开展活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研讨文章,提交有特点的研讨文章1~2篇。
2、研讨文章完成后,请于2013年8月31日以前,交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办公室(市安监局六楼),联系人:冉季苹,联系电话:18982713320 3110545(办)。
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