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安委〔2012〕17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泸州市安全社区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驻泸及市属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泸州市安全社区建设规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泸州市安全社区建设规划》
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年9月28日
泸州市安全社区建设规划
(2012年-2015年)
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O一二年九月
前 言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基本环境,是社会运行与管理的基本单位,是国家科学发展的基层基础。安全社区是指建立了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社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控制和安全促进,并持续改进的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加速期,也是社会风险的高发期,社会安全面临着空前挑战,人们对于安全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社区作为社情民意、社会基层各种矛盾和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区域,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社区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创建安全社区,保障社区安全,提升适应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需要的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一项情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体现。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大力实施“156”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中国酒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的攻坚时期。做好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国安委办〔2011〕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1〕17号)的安排,以“双基”建设为立足点,结合我市安全社区建设实际,制定《泸州市安全社区建设规划》(2012年-2015年)。
目 录
一、规划背景…………………………………………………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7
(一)指导思想………………………………………………7
(二)基本原则………………………………………………7
(三)工作目标………………………………………………8
三、主要任务…………………………………………………8
(一)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8
(二)加强安全社区队伍建设………………………………10
(三)加强社区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10
(四)积极推进安全社区促进项目……………………11
(五)加强安全社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12
(六)强化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工作…………………………12
四、重点工程…………………………………………………13
(一)安全社区系统培训工程………………………………13
(二)安全社区重点示范工程………………………………13
五、保障措施…………………………………………………13
(一)强化组织保障…………………………………………13
(二)加大资金投入…………………………………………14
(三)严格目标考核…………………………………………14
一、规划背景
安全社区创建,是生产安全与公共安全在管理上的互补,是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重要措施。2005年,根据我国安全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明确了建设目标和要求;2006年,总局依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成立了“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颁布了行业标准《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制定了《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总局颁布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明确了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实施依据、工作目标和计划。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要求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繁荣,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和安全社区。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发布的《“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十二五”安全文化建设规划》,都将安全社区列为重点工程。目前,全国安全社区建设以北京、上海、济南、青岛、大连、沈阳、深圳、石家庄、重庆9个城市为重点,逐步向周边地区辐射。由沿海地区和省会重点城市向内地、中西部地区发展,我国安全社区建设呈蓬勃发展的趋势。
2009年,成都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与此同时,各市(州)也相继开展。2012年,我市将创建安全社区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年”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之中,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创建安全社区对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主动性,全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理念,坚持“全员参与、资源整合、持续改进”的创建思路,紧紧围绕生产领域的安全工作,贴近各行各业的生产安全实际,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基本要求,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及人身伤害为目的,以夯实生产安全“双基”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全面开展、重点突出,积极试点、稳妥推进,切实提高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市生产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强基固本。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进、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对于开展安全社区工作的推动作用,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计划之中,鼓励城乡社区和各种功能型社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各部门从自身角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社区响应、全民参与。整合社区内各类资源,在“共驻社区、共建社区、共享安全与健康”的旗帜下,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
资源共享、持续改进。整合可利用资源、实现跨界合作。将安全社区与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建设有机结合。注重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改进措施,将安全社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试点先行,阶段推进。结合我市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突出社区特色,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率先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工作目标
1. 总体目标
结合区域特征,重点开展以乡镇(街道)、重点企业、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为基本单位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事故伤害明显减少,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到2015年,全市力争有30个基本单位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0个、国家级安全社区4个。
2. 阶段性目标
2012年,我市7个区(县)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19个乡镇(街道)、园区等基本单位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2013年,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新启动11个乡镇(街道)、企业等基本单位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建成10个省级安全社区,7个区(县)均至少建成1个省级安全社区。
2014年,新建成5个省级安全社区,2个国家级安全社区。
2015年,新建成5个省级安全社区,新建成2个国家级安全社区。
专栏1 安全社区建设目标
区(县)、
园区(企业) |
启动安全
社区建设 |
省级安全社区 |
国家安全社区 |
备注:乡镇(街道)数量 |
江阳区 |
4 |
3 |
|
13 |
龙马潭区 |
4 |
2 |
|
11 |
纳溪区 |
4 |
2 |
1 |
11 |
泸县 |
4 |
3 |
|
18 |
合江县 |
4 |
3 |
|
27 |
叙永县 |
3 |
2 |
|
26 |
古蔺县 |
4 |
2 |
|
26 |
园区(企业) |
3 |
3 |
3 |
|
注:一个基本创建单位可以同时启动省级和国家级“创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 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媒体优势,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支持社区居民成立各类业余文体团体,壮大社区文化队伍。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健康问题,开展各类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文艺演出、安全文化论坛等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减灾能力,树立健康生活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害的发生,为社区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 强化教育培训
制定切合社区安全需求的教育培训计划,吸纳和整合能够满足社区需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设施和资源,针对安全社区组织协调机构、工作小组成员以及社区人员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社区知识、安全预防设施、救助逃生技能等差异化教育培训,使教育培训能够满足不同需求与要求,达到预期效果。有条件的社区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多功能安全教育体验活动室。
(二)加强安全社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面覆盖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关联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跨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安全社区建设骨干队伍,逐步配备乡镇(街道办事处)专、兼职人员,充实基层安全社区建设队伍。大力培养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社区服务团体以及中介组织,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功能。合理运用社区中的安全文化带头人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找准社区安全工作中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共享”促“共建”,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社区安全工作,形成推进社区安全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社区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
切实抓好社区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为安全促进项目的制定奠定基础。建立社区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社区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制度措施,重点抓好社区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社区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建立专业部门牵头,社区协调,各界组织参与、专兼结合、互查联查相结合的社区危险源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强社区巡查队伍培训,完善巡查组织网络,有计划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将社区内危险化学、易燃易爆和具有火灾、中毒危险性的场所、部位、设施设备等,作为巡查的重中之重,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巡查无缝隙、责任全覆盖。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对于重大危险源的在线实时监控。
(四)积极推进安全社区促进项目
重点开展道路交通畅通工程,通过规范自行车、电动车安全行驶、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等活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开展消防设施进万家工程,为社区居民免费发放灭火器,开展演示演练,使居民掌握基本的消防灭火技能;开展警务一点通工程,解决空巢老人的安全问题;开展居民使用燃气安全工程,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开展老年人预防跌伤、摔伤、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教育,修建社区无障碍设施工程,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人群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加强流动人口、社区矫正人员和租赁房屋管理。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其它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社区促进项目,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安全社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 加强应急场所建设和应急通道管理
充分应用体育场、休闲广场、学校操场等场所,建设能满足基本应急需求的应急避险场所。规范社区安全通道管理,将应急逃生通道纳入季度安全大检查。
2. 强化应急预案管理
加强变化条件下的预案管理,结合实际,对各类预案进行跨部门、跨单位演练;优化突发事件报告、预警、处置制度流程;抓好社区弱势群体排查摸底,建立特殊群体应急逃生救助机制。
3. 完善应急救援基础条件
加强社区应急值守,完善小区应急报警警铃、警报等配套设施;加强社区应急救援兼职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六)强化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工作
指定专门工作组或专人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社区创建档案的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的使用、发放、保存和处置要求。建立适用的、符合社区工作常规的、不同形式的、包含了安全社区建设主要工作和信息的档案。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将社区各类伤害尤其是工作场所、消防、交通、社会治安、家庭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包括意外伤害)进行记录,规范记录的种类、格式、内容和填写要求。强化社区医院及辖区诊所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安全社区档案的保存、管理符合社区实际情况,满足各单位和部门工作需要。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社区系统培训工程
编制安全社区培训教材。依托各级安全培训机构及相关教育培训资源,针对“创安”工作人员、社区居民,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基本理念、安全社区建设内容、方式、流程等课程培训,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能够切实深入基层并能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加大对安全社区建设骨干队伍的培养力度,加大对社区居民的宣教力度。
(二)安全社区重点示范工程
结合区域性经济社会特征,在有条件的社区率先开展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进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特色乡镇型和工业园区型安全社区建设。建立安全示范社区创建试点工作指导和交流平台,定期开展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交流活动,促进各社区间的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 树立“安全、健康、和谐”的发展理念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从加强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安全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安全社区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从提升社会管理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模式、增强社会管理基础、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四个方面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2. 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
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本行政区域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跨部门组织协调机构,建立完善安监、公安、消防、交通、教育、卫生、建设、工商等多部门参与的安全社区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机构在指导工作开展、协调部门共建、推进社区建设方面的职能职责作用。
3. 强化部门职能职责
各区(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安全社区建设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各自在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全面、共同推进安全社区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大安全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投入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将其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安全社区组织协调机构的物资装备,支持安全社区的重点示范工程项目等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安全社区建设。
(三)严格目标考核
1. 拟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各地要结合实情,拟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安全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把安全社区建设规划与计划目标纳入安全生产统计指标体系。
2. 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实施评估机制
各地要将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将规划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重点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畴,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社区建设整体工作的安全评审或行政效能监察,对重点安全促进项目进行计划、过程和效果评审。实施项目进度跟踪考核机制,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及时排除各种困难,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3. 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激励机制
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机制,对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效果好,群众满意度、参与度不断提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