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安协(2012)01号
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
关于开展2012年度安全生产“创先争优”活动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个理念,以深入贯彻国务院23号文件、省政府59号文件和市政府36号文件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为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依法加大监督,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经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市安全生产协会决定在市各安全生产协会会员单位中开展2012年度安全生产“创先争优”的活动。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
1、各企业会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切实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创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九项责任:设备设施保障的责任,机构人员落实的责任,规章制度落实的责任,安全费用提取和保障安全投入的责任,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宣传教育培训的责任,应急救援的责任,严格执行行业安全标准化的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责任。
3、搞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档案,制定监控和治理方案,加大对涉及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的督促、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及定期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制度。
4、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各单位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5、严格员工安全培训。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经过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6、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做好国务院23号文件、省政府59号文件和市政府36号文件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二、市安全生产协会“创先争优” 先进单位的评选
1、“创先争优”先进单位占参选单位的15%;
2、“创先争优”先进单位在2012年11~12月由市安全生产协会考核后择优推荐给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3、安全生产“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由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查通过后进行表彰。
附件1:安全生产“创先争优”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附件2:泸州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申报表请从泸州市安全协会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lzsha.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泸州市安全协会2012年度
安全生产“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义务,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二、企业单位及从业人员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全年无上级安监部门查处的“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直到车间、班组、车(船)头、人头。
四、把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资质关,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坚持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100%。认真组织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车(船)驾驶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面达到100%。
五、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班组,并按照张德江副总理的要求做到“五个落实”。严格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全过程监管。坚持矿长、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充分运用GPS等科技手段,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生产安全动态监管。
六、全年无生产安全责任死亡事故;无火灾,无重大经济损失,无重大环境污染,无重大安全隐患、无重大违规违法抄告及举报事项。
七、认真投入特定和法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八、认真完成政府、部门、安协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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