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 年 6 月 2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 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28 日修订通过,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升各级相关人员应急管理能力,筑牢安全底板、 守牢安全底线,深入透彻地理解新修订法律的内涵与要求,熟 练掌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等关键技能, 提升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 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经研究, 中 国职业健康安全协会决定举办“ 关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最新修订宣贯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管理 实务专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与意义;
2.简述从旧版到新版的主要修订阶段与关键修改点;
3.详细讲解新法的章节结构、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使学员对法律全貌有清晰认识;
4.突发事件应对法律体系概览;
5.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6. 国家及地方应急响应标准与规范介绍;
7.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跨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
8.企业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与义务;
9.依据新法详细解读企业在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
处置、恢复等全流程中的法定内容;
10.责任与义务,如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物资储备员
工应急培训等;
11.企业如何依据新法要求开展全面风险评估工作,包括识
别各类潜在风险源、评估风险发生可能性与后果严重性,并制 定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如安全操作规程、设施设备维护计 划等;
12.公众应急知识普及与宣传;
13.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深入解析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内
容要素(如应急组织架构、响应流程、处置措施、资源保障等), 并根据新法变化对现有预案进行针对性修订与优化的方法与要点;
14.探讨企业构建内部突发事件监测网络的方法,包括确定
监测指标、选用监测设备与技术、安排监测人员与频次等,以及如何与外部监测信息进行有效整合与共享;
15.分析预警信息的分级标准、发布渠道与方式, 以及企业
在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启动的内部响应机制,如信息传达、应急准备升级、人员疏散或避险安排等;
16. 以实际案例为依托,详细讲解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
应急响应流程,包括事故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中心启动、现场 救援组织与实施、外部救援力量协调等关键环节与操作要点, 强调及时性、准确性与有效性;
17.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介绍企业可采用的应急处置策
略与相关技术手段,如火灾扑救、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理、人员 急救等基础知识与技能,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18.分析企业在突发事件后进行恢复重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与流程,包括生产设施修复、 员工心理疏导与安置、供应链重 建、财务损失评估与理赔等方面,制定科学合理的恢复重建计 划并有效实施;
19.系统梳理企业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可能承担的法律
责任,包括行政处罚、 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责任等,通过典型违 法案例分析,强化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与自 觉性;
20.突发事件应对的难点与对策。
二、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应急(厅、委、局) 、消防、地震、矿山、防汛、抗旱、森林草原、急救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地应 急救援队伍、全国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燃气、石油、化工园 区、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街道社区、职业卫生及其他 技术骨干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第一期培训班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31 日(12 月 26 日报到)
2.培训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具体地点待定。
(二)第二期培训班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5 年 1 月 11 日-13 日(1 月 10 日报到)
2.培训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具体地点待定。
四、培训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常规培训:2980 元/人(含培训费、会务费、场地费、资料费、上课期间午餐),培训天数:2 天。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常规培训+应急救援员考试培训:5960 元/人(含培训、 资料、场地、证书及培训期间午餐),培训天数:5 天。食宿统 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结束并经考核考试合格后,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应急管理部颁发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所需资料:二 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2 张、身份证正反面 1 份、学历证书复印 件等电子版材料 1 份。
五、主讲人
李涵( 中 国人民大学安全硕士, 国家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 中心副总安全工程师)及其他在突发事件应对领域具有丰富经 验和深厚造诣的专家。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 ,通过传真或电 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负 责 人:郭海礁 谢小蓉
办公电话:010-88861289,18500084999;13101823600 邮 箱:jsjyxh2000@vip.126.com
特别提示
培 训 通 知 在 中 国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协 会 官 网 (cosha.kejie.org.cn)发布。